“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作出明确部署,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
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紧盯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加大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力度,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直面群众“痛点”,坚持以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导向,一类一类抓、一件一件抓,持续发力、精准施治。
“大叔,您的‘一卡通’是自己保管的还是别人帮您保管的呢?”“大娘,您有没有每月定期去取您这卡里面到账的钱?”……
针对“一卡通”发放、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四川省纪委监委于今年6月至9月部署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扣留扣压群众“一卡通”以及利用群众“一卡通”雁过拔毛、截留挪用等问题。
截至目前,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掌握相关问题线索26166件,党纪政务处分1949人,公开曝光2134人,追缴退赔8098万余元,清退返还群众2359万余元。
“‘一卡通’专项治理看似小事,实际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提出的重大政治要求。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加大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力度,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雁飞表示。
“这是真的吗?太好了,‘土皇帝’再也不能嚣张了!”……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3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1月至9月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70个、立案365人;海南省下大力气根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菜霸”“砂霸”“运霸”等问题;哈尔滨市针对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疯狂大货车”问题主动出击,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保护伞”122人。
“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成为十九大以来监督执纪的鲜明特点,反腐败与民众生活联系更为密切,‘拍蝇’精准深得民心,环保、扶贫、扫黑除恶成为反腐败重要战场,让群众增加了对党的信心、对未来美好生活的信心。”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表示。
在精准发现问题上下功夫
今年年初,贵州省六枝特区新场乡松坝村村民熊某在村里民生监督终端机上查询家庭养老保险金发放情况时,无意间发现已经去世两年的母亲每月仍在“按时领取”养老保险金。
熊某随后将相关问题反映至六枝特区纪委监委。六枝特区纪委监委通过大数据比对核实,发现松坝村原社保协管员李卓冒领养老保险金问题线索,李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对海量数据进行高效查询、分析研判、批量对比,是精准发现问题的有效措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信息技术手段,将互联网与监督深度融合,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为治理“微腐败”插上科技“翅膀”。
以湖南省为例,针对扶贫领域信息壁垒过多、资金跑冒滴漏严重的问题,该省建设了“互联网+监督”平台,运行仅半年,市、县两级就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立案查处48起,处理795人,责令整改6150起,农村基层造假行为以及“雁过拔毛”式腐败明显下降。
精准发现“微腐败”问题线索,就要到基层一线,到群众身边,提高近距离发现问题的能力。
今年4月,湖北省天门市干驿镇新堰村、沙咀村部分村干部虚报虾稻连作面积和带动贫困户数据问题被查处。“起初查阅多遍扶贫工作资料都没发现问题,后来我们全员下到田间地头,逐一测量虾稻连作种养面积,摸清承包农户的组名、姓名,最终发现了问题。”天门市委巡察办工作人员说,“只有到现场去看、去听、去问,才能真正让‘虚假脱贫’无处遁形。”最终,新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魏某,沙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鄢某被约谈提醒。
此外,各地还纷纷结合实际,综合运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问题的全方位扫描。
黑龙江省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信访举报形势的新变化,加强分析研判,从信访举报中发现端倪、把握动态,关注信访量大的重点领域;河南省焦作市综合运用参加党委(党组)会议、参加民主生活会、开展调研等方式,不断强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按“贫困村、软弱涣散村、脱贫村、富裕村、信访问题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的村”等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类型村的特点,定制巡察清单。
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多发易发,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要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赋予乡镇纪委必要的监察职能,使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都处于严密监督之下。
在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新增监察对象有很大一部分是基层公职人员。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发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的有效途径。
“监督对象范围扩大了,非党员村干部、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临聘人员都在其中,对我们来说是个新的挑战。”作为首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浙江在乡镇(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破解“最后一公里”监督难题。
“老百姓造房子不能是他们一支笔就说了算的,违规给人审批建房,这样的行为就是该罚!”今年年初,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监察办公室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镇城建办工作人员沈国强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不正确履职的行为。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黄湖镇监察办公室根据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规定,给予沈国强行政警告处分。
“派出监察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调查处置在一线,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监督的力量。”余杭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胡乃女表示。
前移关口、延伸末梢的改革探索,正在全国各地铺开。辽宁省出台《关于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指导意见》,从机构设置、监察范围、监察职能等方面进行明确;四川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监察向乡镇(街道)延伸的通知》,力争在2018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监察全覆盖……
行使公权力,有人管与没人管,效果大不一样。“现在非党员村干部如果违纪违法,同样会受到处分,因此,必须强化法纪意识,坚决杜绝‘越界’行为。”许多基层非党员公职人员、非党员村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在逐步增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鲍爽)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