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课堂文明守则

    学生是课堂的主体,为保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促进优良学风的养成,特制定本守则。

一、总则

⒈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应保持严肃、安静、清洁、整齐。

⒉ 应尊重教师、注重文明礼貌,课堂上一切活动均应听从教师的指导和安排。

二、课前准备

⒈ 应严格遵守学校教学作息时间,在上课预备铃响后,及时进入教室。因故迟到的学生,应喊“报告”并经教师允许后进入教室。迟到超过五分钟者,不准进入教室,并按旷课论处。

⒉ 学生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时主动擦净黑板。合班上课的课程由各班班长协商安排值日,并负责监督检查。

三、听课过程

1.上课铃声响过后,教师应向学生宣布“上课”,由值日班长喊起立,教师回应“请坐”后开始授课。

2.上课时要集中精力,认真听课,做好课堂笔记。

3.在回答教师提问或有疑难问题时,应举手示意,经教师同意后起立回答或问询。

4.如果对教师授课内容或方式有不同看法,不得随意打断教师的讲授,可以举手示意并经教师同意后起立提出,或者在课后反馈给教师,不得做出对教师起哄、喧叫等不礼貌的行为。

5.上课时不看与授课内容无关的图书资料、报章杂志,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与周围同学交头接耳,不得影响其他人听课。

6.不得在授课过程中使用手机、游戏机等影响课堂秩序的物品。

7.不得早退或中途出入教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开教室时,应征得教师的同意。

8.上课时,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教室或将师生叫离教室。

9.下课时,教师应明确 “下课”后学生方可离开课堂。

10.学生班长及班干部应协助教师维持课堂秩序,课后向任课教师反馈考勤情况。

四、教学环境

1.应爱护教室内教学设施,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涂字、刻画。教学设备、灯光、电器和课桌、椅等,不准随意拆卸、搬出。

2.教室内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严禁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上课时不准吃东西、教室内禁止吸烟,不准随意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果皮杂物;不准在教室内争吵喧哗、抢座位;异性交往时应举止得当,行为文明。

3.不得在教学场所附近喧哗、打闹。在教室外等候上课时,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其它班级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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