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体育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

体育学院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宿舍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创造一个清新、干净、优良、有序的宿舍环境,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山东理工大学违纪处分规定》以及《山东理工大学公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为保障宿舍内卫生整洁有序,我院宿舍卫生实行量化制度。量化结果由公寓管理中心和学院自律委共同评议得出,每周量化每月总结量化结果为学生评奖评优、干部任免、组织发展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一)宿舍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

1.地面(满分10分)

1)卫生没有清理,扣10分;

2)地面清洁但墙角堆放垃圾,扣5分;

3)地面有痰迹、污垢,一处扣2分。

2.门前(满分10分)

1)垃圾及时送到楼下垃圾桶内,若门前堆放垃圾、泼水、一处扣10分。

3.室内物品(满分15分)

1)家居物品不按规定摆放,扣5分。

2)生活日用品,鞋子、脸盆等不按要求摆放,一处扣5分。

3)室内物品有灰尘,扣5分。

4.床面(满分10分)

1)不叠被子,或不按要求放置被子,一处扣集体5分,扣个人3分;

2)床面放有书籍、衣物或不平整,一处扣集体5分,扣个人3分。

3)被罩、床单脏,一个床位扣3分。

5.门窗(满分5分)

1)门、窗不擦,扣5分,不干净扣2分;

2)窗帘不整洁,扣5分。

6.墙壁(满分5分)

1)墙壁有蜘蛛网、灰尘,扣5分;

2)墙壁张贴不健康的字画,一处扣集体5分,扣个人2分;

3)墙壁乱挂衣物,一处扣集体5分,扣个人2分。

7.阳台、卫生间(满分30分)

1)阳台护壁有禁放物(如垃圾、拖把、脸盆等),一次扣15分;

2)卫生间不冲刷,有异味,扣15分。

3)没有阳台和卫生间者,该分计入地面。

8.纪律(满分15分)

1)室内有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的一次性扣15分,并予以没收,按照违纪通报处理。

2)室内有有烟头、酒瓶、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发现一次性扣15分;并现场予以没收,按照违纪通报处理。

3)从窗户往外扔东西扣10分;

4)晚上大声喧哗吵闹营销周围宿舍,发现一次扣10分。

5)室内发现炊具扣10分,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并予以没收暂存;

6)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乱拉乱扯电线者扣10分,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并没收物品;

(二)成绩量化规定

1.宿舍成绩87分为合格线,95分为优秀线。

2.对于宿舍卫生成绩95分以上(含95分)的宿舍全体成员综合考评每次加0.1分,对于宿舍卫生成绩87分以下(不含87分)的宿舍全体成员综合考评每次减0.2分。

3.给予宿舍卫生成70分以下宿舍成员通报批评,并对该宿舍舍长和本班班长通报。

(三)量化总结

宿舍卫生成绩每月一总结。根据本宿舍卫生成绩优秀次数、不及格次数和平均分等条件,评选出当月卫生成绩前三名和后三名,给予宿舍卫生成绩前三名宿舍成员通报表扬和一定物质奖励,对宿舍卫生成绩后三名宿舍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若下个月再次出现,给予全宿舍成员通报批评。

二、宿舍纪律管理规定  

为保障同学们的人身财产安全,打造健康绿色校园,维护我校良好形象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公寓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禁违章用电

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乱接电线,严禁为电瓶车充电。

根据公寓管理中心通告结果和自律委不定时巡查,一经查出,给予该宿舍停电一周处罚,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并对所在宿舍舍长、所在班级班长,给予通报处分。

(二)禁烟禁酒

1.禁烟

在学生宿舍内及宿舍周围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寓内任何人不得销售烟草制品,不得为任何烟草类商品做宣传。

在宿舍卫生检查中发现烟头、烟盒的宿舍,给予当事人或全体宿舍成员通报批评

2.禁酒

严禁在公寓内饮酒,禁止所住公寓内学生带酒水进入宿舍,禁止外来人向公寓学生出

售酒水。

凡在宿舍内发现喝酒和存放酒瓶的,给予当事人或全体宿舍成员通报批评,辅导员要对该宿舍舍长和所在班级班长给予工作诫勉谈话。

(三)严禁晚归旷寝

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晚归和旷寝(夜不归宿或校外住宿)。晚归者必须进行登记,交押相应证件。

给予无故晚归者给予批评或通报批评;给予夜不归宿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晚归爬楼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者,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搬回,规定时间内未搬回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四)杜绝宿舍不文明行为

学生在公寓内应养成文明行为。

1.严禁休息时间(晚23:00到早6:00)在公寓内吵闹、大声喧哗、打麻将、打扑克和大音量观看电影等,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严禁随地吐痰、向窗外乱扔酒瓶、杂物等,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严禁破坏宿舍公共设施,一经查出,除照价赔偿外,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4.严禁在楼道内乱涂乱画一经发现,除清理干净外,将是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五)按时熄灯

每天晚上23点准时熄灯。学院根据公寓管理中心检查通报结果,对未按时熄灯宿舍全体成员给予通报。

(六)规范刷卡

为确保宿舍内安全稳定,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学生进出公寓须规范刷卡。

经自律委同学不定期抽查和宿管阿姨监督,对于不规范刷卡的,视情节给予通报及以上处分。对于不携带卡,直接冲关卡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七)宿舍文化建设

公寓及宿舍内部应进行文化建设。学院将进行公寓内部的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鼓励各宿舍开展文化建设,学院将奖励优秀文化建设宿舍。

 三、“文明宿舍”评比办法

为加大我院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力度,不断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创建舒适、和谐、温馨的家园,以更好发挥公寓社区的育人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时间

每个学期中期,结合学校“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时间,组织我院“文明宿舍”创建活动。

(二)评比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评选班级“文明宿舍”,填写《体育学院“文明宿舍”申报表》。

2.由辅导员审核汇总后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文明宿舍”创建评选会。

3.学生工作办公室会组织自律委员会等学生干部对推荐宿舍进行检查和评议,提出学院文明宿舍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评比标准

1.宿舍全体成员无违纪现象。(10分)

2.宿舍全体成员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风气浓厚,学风端正,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列。(10分)

3.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纪律,按时熄灯、休息,按时起床,无夜不归宿、晚归或迟到旷课现象。(20分)

4.以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宿舍管理科检查结果为准,自开学至活动评比此段时期的宿舍平均成绩达到95分以上,且单周成绩没有低于87分的现象。(20分)

5.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公寓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在文体、科技发明等方面荣获院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0分)

6.宿舍全体成员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热心助人。(10分)

7.宿舍获得学校公寓中心卫生通报表扬或出黑板报表扬。(10分)

8.美化室内环境,营造高雅、和谐、美观的文化氛围,最好能体现中华名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学院特色文化或体现个性爱好的健康向上的文化。(10分)

(四)评选比例及奖励

1.“文明宿舍”数量控制在宿舍总数的20%以内。

2.对荣获院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宿舍成员在年终综合测评时每人加0.3分。

3.获得“文明宿舍”的舍长为优秀舍长。

4.对经过学院推荐,最终荣获校级“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宿舍成员在年终综合测评时每人加0.5分。

5.给予优秀宿舍一定物质奖励。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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