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体育学院2017年度奖助学金评选方案

为了更好地发挥好奖助学金的激励和资助功能,更准确地评选出最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和最需要资助的优秀贫困学子,学院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严格的评定程序,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1. 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

  2. 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民主评议;

  4. 坚持激励优秀和资助困难相结合的原则;

  5. 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各类奖学金的评选细则,另国家、省级、校级各类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申报多项。

    三、评选程序:

    (一)传达布置: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讲相关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将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和相关政策张贴在学院和学生公寓布告栏,并挂在学院网站上,让每位同学充分了解各类奖助学金。

    (二)自主申报:学院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勤工助学部整理汇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三)评议小组:民主推荐产生班级评议小组,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其中要有普通学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不能少于小组成员总数的30%,小组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

    (四)班级评定:辅导员主持召开奖助学金集中评选评定班级评选会,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或打分的方式确定最终名单。并由评议小组成员对最终名单进行签字确认存档。

    (五)班级审核:对于各班级评议小组评选的初步候选人,通过与周围同学谈话,民意测验等方式综合了解初步候选人的群众基础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对有异议的同学经调查属实后,取消评比资格,重新评议。

    (六)年级审核: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年级评议小组对各班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学生要由年级评议小组重新评议。

    (七)学院审核: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由学院评议小组统一审核,评议结果报学院审批。

    (八)公示上报:经学院审批的初步人选进行3-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院要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的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实施民主评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公正评议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奖助学金的发放目的在于树立正气,建立健康积极向上的同学关系,树立学习榜样,要倡导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如发现利用奖助学金请客喝酒等不良风气,取消其奖助学金,并对本人进行教育。

    (三)奖助学金的评比过程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学院一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示发布在学院网站上和学院的信息栏里,公示的过程就是接受同学们监督的过程,请同学们尽量在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广大同学对于评比程序、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希望同学们在反映问题时署上真实姓名,以便于我们调查核实,给同学们满意答复,对于匿名的意见,因查证困难,希望同学们给予理解和支持。

    学院监督电话:2782080,2781303;  

    邮箱: songwei369@163.com,15264311620 @163.com。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26

    附件:2017年度集中评选的我院各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序号

项   目

人数

奖励额度

备注

1

国家奖学金

2

8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30

5000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3

省政府奖学金

1

6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4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5

5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5

国家助学金

45

45

45

1档2000元

2档3000元

3档4000元

按半年预算下达

6

学校奖学金

班级前15%

6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

单项奖学金

符合条件申报

6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

万承珪、周维金奖学金

1

1等2800

2等1800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全校参评

9

姚福生院士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1

一等3000元

二等2500元

三等18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全校参评

10

瑞鸿奖学金

1

一等1000元

二等600元

三等4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全校参评

11

“富美”科技奖学金

全校参评

12

“移动通信”科技奖学金

《学生手册》131页全校参评

13

青岛德固特奖学金

《学生手册》129页 大四,全校参评

14

青春在线创新创业奖学金

《学生手册》133页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全校参评

15

博世助学金

1

5000元

大一新生,全校参评

16

慈心助学金

1

2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全校参评

17

姚福生院士特困生助学金

3

1000元

年级不限

18

修文奖学金

1

1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体育学院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更好地发挥好国家奖学金激励功能,更准确地评选出最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学院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严格的奖学金评定程序,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1】

    99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都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特别注意:评选范围要求学院内部必须一致,即所报候选人的排名范围要统一,要么为年级排名、要么为专业排名或者班级排名,不能出现同一学院内一名候选人是班级排名,而另一名候选人则是专业排名。如果专业或者年级排名能达到前10%,尽量采用专业或者年级排名,而不要使用班级排名。

  2. 对未达到量化标准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

    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

    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

    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

    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

    过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

    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

    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奖学金名额:

    国家奖学金2名 8000元/名;省政府奖学金1名 6000元/名。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在充分了解政策的基础上,学院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分专业整理汇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二)评议小组:学院成立评定小组,党总副支书记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评定小组不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三)公开答辩:奖学金的评选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申请人就自身在学习、训练、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陈述,时间为3-5分钟。评定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定,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最终建议名单,并由评定小组成员对最终建议名单进行签字确认存档。

    (四)公示上报:经评定小组评定的初步人选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提出处理意见,无异议的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1、国家奖学金个人申报申请材料上交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下午4:00前,上交地点: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2017年9月27日晚7:00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国家奖学金评选大会。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26

    体育学院201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更好地发挥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类奖助学金的激励和资助功能,更准确地评选出最需要资助的优秀学生,学院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严格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程序,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3.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持有校园绿卡。

  4. 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

    范围内位于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以位于前50%。

  5. 在满足以上四条的前提下,国家励志奖学金应优先考虑持有绿卡同学中本年度综合测

    评分数优异的同学。

    (二)国家助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3. 在校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集体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持有校园绿卡。

    (三)校级各类奖助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3. 以下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报条件请见《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评定办法。

  4. 助学金和特困生奖学金原则上持有校园绿卡。

    二、奖学金名额: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30名,5000元/名;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名,5000元/名。

    (二)国家助学金:135名。其中一档(2000元/名):45人;二档(3000元/名):45人;三档(4000元/名):45人。

    (三)校级各类奖助学金:见体育学院2017年度奖助学金评选方案中的学校集中

    评选的我院各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学院会根据专业绿卡的持有率,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类奖助学金的名额按各专业绿卡的比例分到专业。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学院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按年级、专业整理汇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二)评议小组:班级全体同学民主推荐产生班级评议小组,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25%,其中要有普通学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不能少于小组总数的30%,小组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

    (三)班级评定:辅导员主持召开奖助学金集中评选评定会,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或打分的方式对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人员进行排名确定最终名单,并由评议小组成员对最终名单进行签字确认存档。

    (四)班级审核:对于各班级评议小组评选的初步候选人,通过与周围同学谈话,民意测验等方式综合了解初步候选人的群众基础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对有异议的同学经调查属实后,取消评比资格,重新评议。

    (五)年级审核:年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由各班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任组员。年级评议小组对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学生要由班级评议小组重新评议。

    (六)学院审核:学院成立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任副组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由学院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有异议的学生由班级评议小组重新评议。

    (七)公示上报:经学院审批的初步人选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学院要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的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奖助学金申请材料上交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下午4: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到勤工助学部,汇总后再报至二号教学楼学生工作办公室。

    体育学院2017年奖助学金集中评审流程

    体育学院2017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省政府励志奖学评选委员会

    主  任:宋伟

    成  员:郝鹏 高博 胡鹏 盛红庆 孙婷 邱先慧 杨明刚 各班学生代表 (随机抽取)

    体育学院2017年资助工作小组

    组  长:宋伟

    副组长:郝鹏

    组  员:胡鹏、盛红庆、孙婷、邱先慧

    体育学院2017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年级评议小组

    14级:宋伟、胡鹏、邱先慧、各班1名学生代表(随机抽取)

    15级:郝鹏、孙婷、各班1名学生代表(随机抽取)

    16级:郝鹏、盛红庆、邱先慧、各班1名学生代表(随机抽取)

    17级:郝鹏、各班1名学生代表(随机抽取)

    体育学院2017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班级评议小组

    体教1401: 邱先慧、朱明辉、纪旭栋、王帅、曹治安、邵光鑫、张明军、赵保国、高学辉、郑硕、张通

    体教1402:邱先慧、王纪玮、曲开源、滕磊、高安邦、王龙飞、逯相飞、芦甲鹏、吴真、李梦元、顾昊

    体教1403:邱先慧、臧海翔、吕正琛、杨相龙、刘洋、于法盛、程奇木、张路路、孙竹杰、张忠岳、马宝瑞

    体教1404:邱先慧、裴春岩、邓爱云、向莹、曹蕾、王立倩、周中伟、杨林、吴春亭、李春、汪闯

    运训1401:胡鹏、孙少轶、李壮、王小晨、金洪坤、秦晓禹、于浩泽、张德宇、朱友超、张昭、张昕悦

    运训1402:胡鹏、刘乾、陈浩、李春晖、杜可心、陈思成、张子龙、翟今、田美帅、伊珂永、赵帅

    运训1403:胡鹏、徐若文马宇晗洪可张梦迪冯桂梅孙佳鑫刘赵杰李晓晨宋艳蕾张思文

    体教1501:孙婷、姚华盛、赵汝运、孟令宁、华富豪、王国泰、苏兆喜、吴  哲、

    刘岩博、王可瑞、刘志同

    体教1502:孙婷、安有为、林少瑜、陈志昊、孙康平、张  贤、郭  峰、王迎岗、刘瑞龙、王祥虎、曹靖国

    体教1503:孙婷、姜晚然、张芳瑾、王玉娇、李晓青、张尊启、王  永、王硕晨、李余强、张现武、侯建刚

    运训1501:孙婷、张  昊、栾  浩、刘  飞、韩翔宇、张  权、张天晓、仇  星、景  宇、李小鹏、崔崇威

    运训1502:孙婷、刁文轩、徐  硕、郝振海、张宝鹏、田  宇、齐旭东、赵圣海、高嘉彬、刘  阳、黎珂铭

    运训1503:孙婷、荆文吉、张诗诗、邹亚婧、刘倩倩、王路奇、王文静、尹安琪、冷  霜、殷丽娉、高  洁

    体教1601:邱先慧、朱伟杰、逄增航、高敏、王凯、卢毅、唐元兵、邵勇、徐以强、程一安、张国全

    体教1602:邱先慧、王洲、崔辛龙、李浩、郭太明、任吉康、张文钰、王从泽、高一鸣、姬钰、刘景豹

    体教1603:邱先慧、华洪珠、刘梦雪、朱紫薇、屈凡丽、王洪折、智鹏、段志磊、李育安、李像羽、白晓健

    运训1601:盛红庆、何华健、于铭浩、赵磊、冯正、赵天亮、朱子瑄、刘亚平、李津棣、王天琦、张云冬

    运训1602:盛红庆、展西龙、马浩然、邵宝亿、董嘉强、房继太、李永超、郑翔宇、王开旭、庄岩、杨森  

    运训1603:盛红庆、陈锐、娄雪、李欣欣、程传瑾、聂新宇、焦雪、赵晨铭、牟新语、成广宇、隋昕彤

    体教1701:郝鹏、王滕、李强、孙太平、王喆、潘昊、李凝鑫、付传宗、马红珂、王镤、焦提森

    体教1702:郝鹏、张功帆、于振山、孟克、于书卿、杨春硕、潘中华、褚安帅、刘士杰、庞海明、袁琨

    体教1703:郝鹏、张越、杜鲁洲、苗壮、李爱龙、宋文杰、李扬、门梦琪、姬中晓

    运训1701:郝鹏、鞠天宇、王玉刚、刘家诚、王帅、孙传玉、綦昊、高崇博、刘俊麟

    运训1702

    为了更好地发挥好奖助学金的激励和资助功能,更准确地评选出最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和最需要资助的优秀贫困学子,学院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严格的评定程序,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1. 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

    2. 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民主评议;

    4. 坚持激励优秀和资助困难相结合的原则;

    5. 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各类奖学金的评选细则,另国家、省级、校级各类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申报多项。

      三、评选程序:

      (一)传达布置: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讲相关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将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和相关政策张贴在学院和学生公寓布告栏,并挂在学院网站上,让每位同学充分了解各类奖助学金。

      (二)自主申报:学院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勤工助学部整理汇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三)评议小组:民主推荐产生班级评议小组,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其中要有普通学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不能少于小组成员总数的30%,小组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

      (四)班级评定:辅导员主持召开奖助学金集中评选评定班级评选会,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或打分的方式确定最终名单。并由评议小组成员对最终名单进行签字确认存档。

      (五)班级审核:对于各班级评议小组评选的初步候选人,通过与周围同学谈话,民意测验等方式综合了解初步候选人的群众基础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对有异议的同学经调查属实后,取消评比资格,重新评议。

      (六)年级审核: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年级评议小组对各班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学生要由年级评议小组重新评议。

      (七)学院审核: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由学院评议小组统一审核,评议结果报学院审批。

      (八)公示上报:经学院审批的初步人选进行3-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院要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的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实施民主评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公正评议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奖助学金的发放目的在于树立正气,建立健康积极向上的同学关系,树立学习榜样,要倡导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如发现利用奖助学金请客喝酒等不良风气,取消其奖助学金,并对本人进行教育。

      (三)奖助学金的评比过程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学院一直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示发布在学院网站上和学院的信息栏里,公示的过程就是接受同学们监督的过程,请同学们尽量在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广大同学对于评比程序、过程和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希望同学们在反映问题时署上真实姓名,以便于我们调查核实,给同学们满意答复,对于匿名的意见,因查证困难,希望同学们给予理解和支持。

      学院监督电话:2782080,2781303;  

      邮箱: songwei369@163.com,15264311620 @163.com。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26

      附件:2017年度集中评选的我院各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序号

    项   目

    人数

    奖励额度

    备注

    1

    国家奖学金

    2

    8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30

    5000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3

    省政府奖学金

    1

    6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4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5

    5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5

    国家助学金

    45

    45

    45

    1档2000元

    2档3000元

    3档4000元

    按半年预算下达

    6

    学校奖学金

    班级前15%

    6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7

    单项奖学金

    符合条件申报

    6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8

    万承珪、周维金奖学金

    1

    1等2800

    2等1800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全校参评

    9

    姚福生院士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1

    一等3000元

    二等2500元

    三等18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全校参评

    10

    瑞鸿奖学金

    1

    一等1000元

    二等600元

    三等4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全校参评

    11

    “富美”科技奖学金

    全校参评

    12

    “移动通信”科技奖学金

    《学生手册》131页全校参评

    13

    青岛德固特奖学金

    《学生手册》129页 大四,全校参评

    14

    青春在线创新创业奖学金

    《学生手册》133页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全校参评

    15

    博世助学金

    1

    5000元

    大一新生,全校参评

    16

    慈心助学金

    1

    2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全校参评

    17

    姚福生院士特困生助学金

    3

    1000元

    年级不限

    18

    修文奖学金

    1

    1000元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体育学院2017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更好地发挥好国家奖学金激励功能,更准确地评选出最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学院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严格的奖学金评定程序,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鲁理工大政发【2011】

      99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必须都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

      特别注意:评选范围要求学院内部必须一致,即所报候选人的排名范围要统一,要么为年级排名、要么为专业排名或者班级排名,不能出现同一学院内一名候选人是班级排名,而另一名候选人则是专业排名。如果专业或者年级排名能达到前10%,尽量采用专业或者年级排名,而不要使用班级排名。

    2. 对未达到量化标准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

      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

      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

      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

      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

      过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

      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

      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奖学金名额:

      国家奖学金2名 8000元/名;省政府奖学金1名 6000元/名。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在充分了解政策的基础上,学院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分专业整理汇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二)评议小组:学院成立评定小组,党总副支书记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评定小组不参与奖学金的评选。

      (三)公开答辩:奖学金的评选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申请人就自身在学习、训练、工作、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做出陈述,时间为3-5分钟。评定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定,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最终建议名单,并由评定小组成员对最终建议名单进行签字确认存档。

      (四)公示上报:经评定小组评定的初步人选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提出处理意见,无异议的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1、国家奖学金个人申报申请材料上交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下午4:00前,上交地点: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2017年9月27日晚7:00在学院会议室召开国家奖学金评选大会。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26

      体育学院201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细则

      为了更好地发挥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类奖助学金的激励和资助功能,更准确地评选出最需要资助的优秀学生,学院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17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了严格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定程序,确保评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3.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持有校园绿卡。

    4. 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

      范围内位于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以位于前50%。

    5. 在满足以上四条的前提下,国家励志奖学金应优先考虑持有绿卡同学中本年度综合测

      评分数优异的同学。

      (二)国家助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3. 在校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集体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持有校园绿卡。

      (三)校级各类奖助学金: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3. 以下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报条件请见《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评定办法。

    4. 助学金和特困生奖学金原则上持有校园绿卡。

      二、奖学金名额: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30名,5000元/名;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名,5000元/名。

      (二)国家助学金:135名。其中一档(2000元/名):45人;二档(3000元/名):45人;三档(4000元/名):45人。

      (三)校级各类奖助学金:见体育学院2017年度奖助学金评选方案中的学校集中

      评选的我院各类奖助学金汇总表。

      学院会根据专业绿卡的持有率,将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各类奖助学金的名额按各专业绿卡的比例分到专业。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学院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按年级、专业整理汇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

      (二)评议小组:班级全体同学民主推荐产生班级评议小组,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25%,其中要有普通学生代表,普通学生代表不能少于小组总数的30%,小组以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评议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

      (三)班级评定:辅导员主持召开奖助学金集中评选评定会,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或打分的方式对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人员进行排名确定最终名单,并由评议小组成员对最终名单进行签字确认存档。

      (四)班级审核:对于各班级评议小组评选的初步候选人,通过与周围同学谈话,民意测验等方式综合了解初步候选人的群众基础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对有异议的同学经调查属实后,取消评比资格,重新评议。

      (五)年级审核:年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由各班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任组员。年级评议小组对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学生要由班级评议小组重新评议。

      (六)学院审核:学院成立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任副组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由学院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有异议的学生由班级评议小组重新评议。

      (七)公示上报:经学院审批的初步人选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学院要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的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奖助学金申请材料上交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下午4: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到勤工助学部,汇总后再报至二号教学楼学生工作办公室。

      体育学院2017年奖助学金集中评审流程

      体育学院2017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省政府励志奖学评选委员会

      主  任:宋伟

      成  员:郝鹏 高博 胡鹏 盛红庆 孙婷 邱先慧 杨明刚 各班学生代表 (随机抽取)

      体育学院2017年资助工作小组

      组  长:宋伟

      副组长:郝鹏

      组  员:胡鹏、盛红庆、孙婷、邱先慧

      体育学院2017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年级评议小组

      14级:宋伟、胡鹏、邱先慧、各班1名学生代表(随机抽取)

      15级:郝鹏、孙婷、各班1名学生代表(随机抽取)

      16级:郝鹏、盛红庆、邱先慧、各班1名学生代表(随机抽取)

      17级:郝鹏、各班1名学生代表(随机抽取)

      体育学院2017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班级评议小组

      体教1401: 邱先慧、朱明辉、纪旭栋、王帅、曹治安、邵光鑫、张明军、赵保国、高学辉、郑硕、张通

      体教1402:邱先慧、王纪玮、曲开源、滕磊、高安邦、王龙飞、逯相飞、芦甲鹏、吴真、李梦元、顾昊

      体教1403:邱先慧、臧海翔、吕正琛、杨相龙、刘洋、于法盛、程奇木、张路路、孙竹杰、张忠岳、马宝瑞

      体教1404:邱先慧、裴春岩、邓爱云、向莹、曹蕾、王立倩、周中伟、杨林、吴春亭、李春、汪闯

      运训1401:胡鹏、孙少轶、李壮、王小晨、金洪坤、秦晓禹、于浩泽、张德宇、朱友超、张昭、张昕悦

      运训1402:胡鹏、刘乾、陈浩、李春晖、杜可心、陈思成、张子龙、翟今、田美帅、伊珂永、赵帅

      运训1403:胡鹏、徐若文马宇晗洪可张梦迪冯桂梅孙佳鑫刘赵杰李晓晨宋艳蕾张思文

      体教1501:孙婷、姚华盛、赵汝运、孟令宁、华富豪、王国泰、苏兆喜、吴  哲、

      刘岩博、王可瑞、刘志同

      体教1502:孙婷、安有为、林少瑜、陈志昊、孙康平、张  贤、郭  峰、王迎岗、刘瑞龙、王祥虎、曹靖国

      体教1503:孙婷、姜晚然、张芳瑾、王玉娇、李晓青、张尊启、王  永、王硕晨、李余强、张现武、侯建刚

      运训1501:孙婷、张  昊、栾  浩、刘  飞、韩翔宇、张  权、张天晓、仇  星、景  宇、李小鹏、崔崇威

      运训1502:孙婷、刁文轩、徐  硕、郝振海、张宝鹏、田  宇、齐旭东、赵圣海、高嘉彬、刘  阳、黎珂铭

      运训1503:孙婷、荆文吉、张诗诗、邹亚婧、刘倩倩、王路奇、王文静、尹安琪、冷  霜、殷丽娉、高  洁

      体教1601:邱先慧、朱伟杰、逄增航、高敏、王凯、卢毅、唐元兵、邵勇、徐以强、程一安、张国全

      体教1602:邱先慧、王洲、崔辛龙、李浩、郭太明、任吉康、张文钰、王从泽、高一鸣、姬钰、刘景豹

      体教1603:邱先慧、华洪珠、刘梦雪、朱紫薇、屈凡丽、王洪折、智鹏、段志磊、李育安、李像羽、白晓健

      运训1601:盛红庆、何华健、于铭浩、赵磊、冯正、赵天亮、朱子瑄、刘亚平、李津棣、王天琦、张云冬

      运训1602:盛红庆、展西龙、马浩然、邵宝亿、董嘉强、房继太、李永超、郑翔宇、王开旭、庄岩、杨森  

      运训1603:盛红庆、陈锐、娄雪、李欣欣、程传瑾、聂新宇、焦雪、赵晨铭、牟新语、成广宇、隋昕彤

      体教1701:郝鹏、王滕、李强、孙太平、王喆、潘昊、李凝鑫、付传宗、马红珂、王镤、焦提森

      体教1702:郝鹏、张功帆、于振山、孟克、于书卿、杨春硕、潘中华、褚安帅、刘士杰、庞海明、袁琨

      体教1703:郝鹏、张越、杜鲁洲、苗壮、李爱龙、宋文杰、李扬、门梦琪、姬中晓

      运训1701:郝鹏、鞠天宇、王玉刚、刘家诚、王帅、孙传玉、綦昊、高崇博、刘俊麟

      运训1702:郝鹏、李忠慧、张新城、余泽浩、戚道旭、魏妍、乔渝、公茂娟、孟娜

      运训1703:郝鹏、郭雨、刘晓晨、谭雪怡、张辉梓、李煜妍、翁慧、徐亚楠、李圆宁


                                                                                              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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