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体育学院2016年关于校园绿卡调整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6年校园绿卡资格复查和调整工作开始进行请同学们仔细学习《山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校园绿卡管理实施办法》(附件1),按照学校要求和文件规定配合进行绿卡资格复查和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等级与比例

1.校园绿卡分为A卡和B卡两个等级,其中A卡的持有者应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B卡的持有者应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2.校园绿卡的比例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总量控制在总人数的20%-30%之间,其中A卡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绿卡总数的50%。

二、认定标准与条件

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地方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经评议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经济来源者;

(2)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成员无固定工作,无稳定经济来源者;

(3)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需要长期自费治疗者;

(4)来自国务院规定的老、少、边、穷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者;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单亲学生;

(6)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无力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7)其他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立即取消其资格:

(1)生活奢侈浪费,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或其他高档消费品者,经常出入酒吧、歌厅、高档餐厅等娱乐性场所消费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结婚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3)经常上网且沉迷于网络者;

(4)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者;

(5)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的;

(6)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7)发现填报家庭情况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者;

(8)其它不予认定或应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的情况。

三、评定程序

1.初次申请校园绿卡认定的学生要提供以下一种或几种证明材料复印件:贫困证明、家庭户口簿、父母下岗证或失业证、烈属征、家庭主要成员身体残疾的残疾证、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病例、低保证、其他能有效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第一次申请校园绿卡的同学要填写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绿卡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成班级评议小组(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其中普通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认定评议小组成员总人数的30%)和年级评议小组并填写好附件3和附件4。班级、年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情况以及上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评议。

3.班级评议和年级评议要做好相关的评议记录(附件5和附件6),并由评议小组全体成员在评议结果上签字。

4.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将A级和B级校园绿卡的持有者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质疑。如情况属实,将及时做出调整。

四、调整内容

1.窗体顶端

1.本次校园绿卡复查和调整的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取消其困难生资格;对困难程度不合理和困难情况已发生变化的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而未被认定的,在复查工作结束前予以补充认定

2.此次绿卡调整面向2013级、2014级和2015级,毕业班不参与此次绿卡调整。

窗体底端

五、其他说明

1.即日起至5月19日,请各年级、各班级严格按照评定程序完成本年级的绿卡评议、调整工作。并于5月20日前以年级为单位将绿卡评议最终结果填写在《体育学院绿卡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7)表格中,发送至体育学院学生科孙婷邮箱735790937@qq.com。

2.如对评议结果有任何异议,请拨打体育学院学生科电话2781303进行反馈

                                              2016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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