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一届二次教代会意见建议征集工作自2011年12月6日起至12月14日结束,意见建议按代表组为单位提交。组长负责收集《意见征求表》,一式两份,并于12月14日16 时前送交民主监督临时工作小组。《教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表》也已发至学院网站,教工可自行在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提交意见建议的原则
教职工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意见建议权。代表拟订意见建议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以保证意见建议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意见建议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应一事一案。
(三)意见建议人
意见建议应由正式代表提出,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意见建议,其中1人为提意见人,其余为附议人。
(四)意见建议内容
根据《体育学院教职工意见、建议征集办法》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受理:
1、有关学院贯彻学校方针政策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院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建设及素质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作为意见建议受理:
1、意见建议超出教代会规定职权之外的;
2、意见建议超出学院管理范围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