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体育学院关于2010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关于2010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的实施意见》(学处函[2010]24号)(见附件一),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0年度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原则
1、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
2、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三级民主评议。
4、坚持择优和助困的原则。
5、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二、组织领导
体育学院高度重视大学生的资助工作,成立体育学院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褚兆勇
副组长:杨刚  董婧
成员:曹林林 盛洪庆 胡鹏 邓泽国
三、申报基本条件
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见附件二),详细评定办法参见《山东理工大学学生手册》。
四、评选办法、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评选办法
本次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万承珪.周维金奖学金、姚福生院士优秀特困生奖学金、瑞鸿奖学金、福德科技创新奖学金、理工之星科技创新奖学金、姚福生院士特困生助学金、曹志英助学金、移动通讯助学金、山东理工大学学生爱心基金、山东理工大学单项奖学金、普通本专科奖学金。其中,普通本专科奖学金根据综合测评名次直接确定,不需申报和评议。单项奖学金、爱心基金、福德科技创新奖学金、理工之星科技创新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初审后报学生处参加全校评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以及校级各项奖助学金(包括万承珪.周维金奖学金、姚福生院士优秀特困生奖学金、瑞鸿奖学金、姚福生院士特困生助学金、曹志英助学金、移动通讯助学金)的评选由全院统一组织,成立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学生科科长、主管奖助学金评定的辅导员任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4名(每年级一名,由辅导员推荐产生)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确定最终名单,并对最终名单进行签字确认存档。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分配到班级,按照以下8项程序进行评选。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辅导员传达布置。各班级辅导员召开专题班会,宣讲相关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同时将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和相关政策张贴在学院信息栏,并挂在学院网站上,让同学们充分了解评选信息。(9月26—30日)
2学生个人自主申报,班级汇总后上报学生科。各项奖助学金采取学生个人申报的方式,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及见附件三),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报学院学生科。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除填写申请表格之外,还需提交详细申请材料(格式见附件四)。(10月8日前)
3学生科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学院学生科对申报材料分年级、分班级整理汇总,并会同各辅导员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申请条件没有申请的学生也了解情况,查明原因,以此为基础确定正式申请学生名单。(10月9—10日,其中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10月9日完成)
4辅导员主持班会,民主推荐产生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另外包括10名学生,其中学生干部5人(班长、团支书,其余3人由辅导员在班干部中指定),普通学生代表5人,由班级同学通过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为体现公平的原则,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中,每个宿舍不得超过2人;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时采取回避原则,不参与本人参选奖助学金的评议。(10月13日前)
5辅导员主持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辅导员主持召开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会,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最终名单,并由评议小组成员对最终名单进行签字确认存档。(评议记录和评议结果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由学生科统一提供)(10月18日前)
6各年级辅导员主持年级评议小组评议。年级评议小组由年级辅导员任组长,每班一名学生代表任成员,学生代表按学号随机抽取。年级评议小组对各班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学生要由班级评议小组重新评议。(10月20日前)
7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学院评议小组评议。学院成立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学生科科长、主管奖助学金评定的辅导员任副组长,各年级辅导员、4名学生代表(每年级一名,由辅导员推荐产生)组成的评议小组。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由学院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有异议的学生由班级评议小组重新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10月21日,其中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10月12日完成)
8、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初步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的人选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月22—26日,其中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10月13—17日)
五、几项工作要求
1、同学们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申报项目。实行有限申报的办法,学生在申报国家、省、校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时,每人申报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学院有权根据学生申报的总体情况建议学生调整或补充申报项目。
2、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是为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优秀的学生得到充分激励。各班级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实施民主评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影响公正评议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奖助学金的发放目的在于树立正气,建立健康积极向上的同学关系,树立学习榜样,要倡导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勤俭节约,合理消费,如发现利用奖助学金请客喝酒等不良风气,将取消其奖助学金,并对本人进行教育。
4、奖助学金的评选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奖助学金评选的相关信息发布在学院网站和学院的信息栏。若对评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体育学院学生科反映,或者发电子邮件反映。反映问题时请署上真实姓名,以便于调查核实,给予答复,希望同学们理解和支持。
 
学院监督电话:2782080 2781303  电子邮箱:yg_0907@163.com
   
 
 体育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20109月22日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附件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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